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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业务违规,金晟硕兴资管、凰朝投资等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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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业务违规,金晟硕兴资管、凰朝投资等被责令改正

  中新经纬11月29日电 因私募业务违规,4家机构被西藏证监局责令改正。  西藏证监局网站近日公布多则监管措施信息,涉及西藏金晟硕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关于对西藏金晟硕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西藏金晟硕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晟硕兴资产)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期间,存在未严格执行冷静期及回访确认、未对部分投资者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评估程序、未对部分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未按合伙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年度报告的情形。西藏证监局网站截图(下同)  西藏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金晟硕兴资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对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凰朝投资)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期间,存在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凰朝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凰朝投资的基金经理赵婧也同时被点名。  西藏证监局指出,赵婧作为公司在管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基金经办人员,具体参与了基金的募集工作,同时作为投资者违规代持其他员工基金份额及外部投资者份额。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赵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对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信投资)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期间,存在未严格执行冷静期及回访确认、未对部分投资者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未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未按合伙协议约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博信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博信投资法定代表人也被警示。  西藏证监局指出,陈可自2018年9月至今担任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对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投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基协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禹泽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中基协网站显示,西藏金晟硕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为20-50亿元。  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亿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为100亿元以上。  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约1.97亿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为0-5亿元。  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为10-20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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