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推动房地产消费包括发放总金额1亿元的购房消费券
观点网讯:2月5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全力支持房地产消费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在房地产促销活动期间,对购买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参展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消费者,发放每张1.5万元的购房消费券,总金额1亿元,每人仅可领取1张购房消费券。同时,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能获得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为1人以上的,仅限1人申请补贴)。用于购买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未登记确权项目、二手房),为个人唯一住房,并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通过长春市商品房网签系统签订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另外,《细则》还公布进一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多孩家庭:借款人家庭为夫妻双方生育抚养2个及以上子女家庭,且其中至少有1个子女未满18周岁,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40%。来(留)长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统招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如不超过60万元,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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