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代会,安徽一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据安徽阜阳市人大常委会1月29日公告,由颍东区选出的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钦鑫,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依法终止。稍早前,颍东区人大常委会曾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称,由向阳街道桃园选区选出的代表王钦鑫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区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终止王钦鑫的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1月30日,颍东区向阳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介绍,只知道王钦鑫在广东深圳,具体在哪个地方不清楚,前两天打了他电话也没联系上,“没有人接电话”。澎湃新闻注意到,王钦鑫还曾担任颍东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后于2022年8月请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明确,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二)辞职被接受的;(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四)被罢免的;(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七)丧失行为能力的。
本信息由网络用户发布,本站只提供信息展示,内容详情请与官方联系确认。